我在2003年已经离婚了,有一个儿子跟他父亲,然后想想为了儿子给了他一次机会2004年又回到他的家庭,那次并没有再次领回结婚证,由于这几年中大家性格不合,就在一个月前我就提出了再次的分手,前夫不愿意,还在家门口打了我,还拿刀出来威胁我,连家里人都说不了他,到最后我给了他一万块我就搬走了,大家也都协议了以后各不找各,不到一天他又给了我电话,用各种话来威胁我,现在他到处找我,他的情绪已经不怎么稳定了,我很怕他会做出什么伤害人的事情出来,我很想解脱这件事情,现在我都不敢出现在他面前了,我没其他的办法,所以我想用法律来怎么解决这件事情,他说我逃避是没用的,永远都解决不了,但是我要是见了他我很担心他会杀我或其他的,我跟他是不再可能在一起的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