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老家是龙口市的一个村,当年在大连当兵后分配到东北国有企业并在那里安了家,奶奶去世的时候,给了两个兄弟(爸爸和大爷)各在村里留了一处房子,一处房子由大爷大娘居住,其房产已过户到大爷名下后大爷过世,另一处本是我父亲的房产由于当年留家乡远就一直没有办过户,虽然奶奶过世也仍然写着她的名字。而在父亲没有理会这一房产期间,我大爷的二儿子由于无房住,就以帮我父亲看房为由暂住期内,父亲当时并未多想,还于95年领了村内占地修路占用了父亲一部分房的补偿款。
近期,父亲回家探亲,看望兄弟姐妹中仅见在的二姑时,计划顺便办一下房产证,没成想二哥坚持说房子是他的了,他说当年帮我爸要的村里补偿款就是卖房子的钱了。虽然见在的二姑都劝二哥,但由于二哥生性彪莽,是个因打仗闹事多次被派出所拘留的人,所以他扬言钱没有命一条,这房子他占定了,办房产证也不给,威胁村委,村委以家事以由不给开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