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03年底结婚,结婚时女方父母出资10w,我家出资将近3w用于新房的购置,同时我岳父出资3w购置了家电,我家出资4w装潢.结婚后用我老婆的名义登记房产(第一次是双方结婚证登记,后在岳母的执意下老婆被迫改成自己的名字).现在我岳母以房子她出资为由,将我赶出家门. 请问房产是我们夫妻共有吗? 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 我必须在离婚的情况下才能解决这问题吗?
-
搜集证据证明结婚时你家的出资情况
-
房屋是婚后财产,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在离婚的情况下,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
那就让不讲理的岳母胡闹?我老婆不肯离婚,我能运用法律让我岳母搬走吗?
-
关键她不肯走呀,怎么办?现在我无家可归呀!!怎么样才能用法律请她走呀,她不讲理呀.
-
我该怎么起诉?以什么理由向法院起诉?
-
婚后取得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取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老人在婚前的出资为对儿女的赠予,既然你对该房屋有产权,你可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即要求你岳母搬出
-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