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两家都是不懂法的农民。1998年10月AB 两家发生争斗,其中A家女人死亡。在事件没有处理结束情况下,A家将女人尸体埋进B家,直到2006年5月才拉出埋葬。虽然当时B家有报案,但没有被公安机关受理。B家当时也没有向当地法院起诉。现在B家的孩子已经长大成人,觉得这件事情对自家的侮辱一直存在。请问B家现在起诉的话,还可以吗?(案件属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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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肯定属于刑事案件,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其不立案你可以通过检察院要求其说明不立案理由,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如果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或者故意杀人等情形,追诉时效应该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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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斗造成死亡的后果,无论如何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时间虽然长了一点,但是还在追诉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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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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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刑事犯罪问题,难以获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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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5月到2008年5月,要看具体是哪天拉走的。如果算起来在两年诉讼时效内,应该可以有胜诉权。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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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