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家原由外地迁入乌市,95年户口迁至乌鲁木齐县大地窝铺乡大地窝铺村,那时就开始申请宅基地,但村里以各种借口拒绝。99年我们的户籍变更为城市户口。2002我们分到了口粮地(先前村里有规定不给新进人口分地)。这期间我们因为没有分到宅基地一直到非户口所在地租房居住。现在政府要征占我们的口粮地,但以我们不再村里居住为由,将我们规划入空挂户的行列,不给与口粮地的赔偿 在村里属于新户(但村里没有明确说明新老户的时间界定,是村委会的人自定的称谓)。现在土地要被政府扩大经济开发区征用,牵扯到赔偿问题才出现新老户的说法。

经济相关
2007-08-06 11:45:5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