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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作生意借我钱,结果赔了,现在他没有钱还我,但他在成都 有几套房子,可不可以过户给我或法院强行拍卖。(有一本份欠款有欠条、有一部分是银行的存款单。)他家是成都的,人现在新疆,我在德州。在什么地方起诉比较好。谢谢!

刑事行政
2007-08-02 10:05:0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请问有借款合同吗,是在德州借的款吗?
    如果是这样可以在德州起诉。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货 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 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 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 行地。所以,如果你人在德州,是在德州借的款,可以在德州起诉。
    如有疑问,请与我联系。135734560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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