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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二爷和爷爷分家时,各分一院即前院和后院.因二爷在湖南定居,其前院由爷爷奶奶暂时居住直到2007年年底奶奶去世.后来,大伯,二伯,及我父亲出钱翻新前院房子,共三间.这也就有了,在这三个弟兄1981年分家时出现的文书,若其二叔不要房产(即前院),弟兄三人各拆走一间,地皮归大伯.后来,二爷与我父亲有商业往来,大概十几年前,二爷因买房借我父亲一万元整.数月后,二爷突然病逝,我母亲与父亲去湖南要钱,二奶奶和二爷之子表示用其老家的房产用来抵债,但当时并没有立文书.我父母回老家后,告知爷爷奶奶大伯二伯和姑姑,虽当时有不同意见,但是仍表示二爷房产即前院归我父亲所有.但是,在十来年前,办房产证时,房产证名字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直到07年年底,奶奶去世,大伯与我父亲对二叔的房子有争议,于是,2008年2月16日,二叔之子立文书表示老家房产归我父亲用于抵债.现在,大伯说在我爷爷去世之前就已经把前院,即二叔的房子给他了...所以现在,大伯与我父亲就此房产有争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急盼高手指点......

房产纠纷
2008-05-07 11:52:1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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