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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常熟的一家企业,对方是天津的一家国际贸易公司,有一订单额为156000元的货款,付款日期应为2007年6月5日,到目前为止对方只付了50000元,剩余的106000元就一直拖着,现在经常联系的业务员也辞职了,老总的电话打通过一次之后就再也不接了。 从这点上我开始对这家公司已经不信任了,拖欠货款经常有的事,但是对方这种态度让人感觉有点不妙。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了?

刑事案件
2007-07-30 13:16: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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