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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4年7月我到一家国企工作并签订5年,违约金为1万元,签订合同后公司以集体到公司盖章为名把合同收回。事后我们就报道上班,我曾要过合同,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给我合同。2.2004年10月份公司要求交工程风险金1万元,我经过多次与公司交涉最终交了5000元,公司说是工程结束后返还。

涉外纠纷
2007-08-01 15: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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