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集团一下属公司。 06年8月正式上班,07年大概4月我得了牛皮癣。由于怕对今后工作有影响,就没有请假,而是一边上班一边治疗。07年6月,我被派到施工现场,由于居住环境(很潮湿)、饮食(我喝中药需要忌口,但工地是大锅饭,无法做到)等问题,病情加重。07年11月身上大面积都是,我请病假回家修养,公司给开工资。08年3月,公司催我回去工作,病还没有全愈我想治好,向公司继续请病假。公司没有准病假,还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向人力资源部发了正式文件说我不能胜任工作),停了我得工资(每月发400元扣除保险剩几块钱)。我所遇到得问题:
1.我确实生病了,现在身上还有大面积牛皮癣,这以严重影响到我现在的正常生活。回去边工作边治疗不是不可以,但工地的环境实在是不适合治疗,我继续请病假是否合法,公司应该给我继续发工资吗?
2.我现在觉得自己被公司抛弃了,如果我提出辞职,我要付全部责任吗(有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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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辞职,继续拿医疗期的病假工资。
1.法律规定的医疗期是多长时间?
一般是工作一年给一个月,但不少于三个月,一般不超过2年。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2.在医疗期内发放工资有比例吗?(是按原工资发放还是按原工资乘以一定比例发放)
工资要打折,你上网查查
3.因为公司没有准我的病假,但我已经在家治疗有两个月了,公司会不会说我是自动离职,多长时间不上班算自动离职啊?
只要事先请假就可以,公司不得剥夺你依法享受病假的权利,但是要有医院证明
4.我请病假是合法的吧,公司让我上班的各种理由都应该不合法吧?
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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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各位律师 能在百忙之中帮助我
我还有些问题
1.法律规定的医疗期是多长时间?
2.在医疗期内发放工资有比例吗?(是按原工资发放还是按原工资乘以一定比例发放)
3.因为公司没有准我的病假,但我已经在家治疗有两个月了,公司会不会说我是自动离职,多长时间不上班算自动离职啊?
4.我请病假是合法的吧,公司让我上班的各种理由都应该不合法吧?
我对法律了解的实在是太少了,这次对我是个教训,希望以后多多向各位老师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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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合同;你辞职不能得到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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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合同;你辞职不能得到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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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是不能解除合同的,但是用人单位私自扣发工资的行为亦是不正确的,你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继承依原约定履行合同,或者因其拖欠工资与其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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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能扣发你工资,你可以要求单位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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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