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6日上午我去厂里请假.车间主任给了我空白假条给我填写,当时她也看到我请的是一年假(本来我填写的时间为07年7月到08年7月.她看到后还提示了我一下.07年7月到08年6月为一年.)填写好后我先让组长批了而后再给车间主任批示.(批示时她也在假条上注明了一年)后来她让别人转告我\\\\\\\"说假条有误,需重办手续\\\\\\\"因我要去外地.所以当时未去(本想去完外地回来再去办理的).几天后厂里就作出了\\\\\\\"在请假未果的情况下连续三天旷工,作私自离厂并作除名处理\\\\\\\".因为假条只有一张,而且在车间主任手里.所以我没直接证据来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