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任女朋友现在找上门来拿出以前我们恋爱的时候我写给她的类似保证书之类的纸条要我和她分财产或者给点钱她!那纸条上面还有我的手印,但仅仅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协议书而已,没有第三方在场,更没有第三方签字。现在父母都很担心如果她真的找律师要我们分钱或者财产的话, 法律会认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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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要看你所写的保证书或双方协议的内容是怎样的.
如果你说分财产给她,但这些财产不是你的,那这种承诺是无效的.
如果是赠与协议,由于赠与是属于诺成合同,在没有履行时赠与方是可撤消的.
但如果你们签定的是附条件的协议,那条件成就的时候她要求你履行那你是要按照协议履行的,因为你签协议时双方已经成年,即使没有第三方在场但协议对签定的双方有约束力.
鉴于上述情况,你方便的话可以把你写的东西给我看看,我才可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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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