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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解答我的疑惑,我现在碰到这样一个问题,关于房产纠纷的案件,希望您能够帮我指点一下。我现在所居住的房屋是1994年拆迁过去的房子,原来的房屋是私房,是种简易的平房,拆迁时房子内有2个长期居住者分别为我的爷爷和奶奶,户口也只有以上两位老人,拆迁过来以后以公房租住形式居住了10年左右,97年和01年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前,由于我工作关系,把我的户口从金山石化转签到了这个房屋内,01年以后在两位老人去世以后该房屋内的户口就只剩下了我一个,并且我与2005年把公房买下成为产权房,并顺利办出产权证书,最近由于我准备把该房屋作为新婚用房,两位老人名下几个子女相继反对,并声称要和我对驳公堂,他们说房子是他们父母留下来的,如果我要使用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给他们,另外我当初办理产权证的时候没有让他们知道(现在也不知道)

继承
2007-07-31 21:26: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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