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于今年的6月份同东莞**公司签有一份装修合同, 当时他们的客服人员对我们推荐的是只要同**公司签定装修合同就享受[免费全屋铺砖]这个优惠.正是由于他们宣称的这一项优惠我才同他们公司签单装修.我们的装修合同上写的是清包工,附有人工费预算表及设计图纸.但是由于**是一个建材卖场,合同后面还附有一份内供合同附件(就是说材料必须100%在他们商场购买)和装修的材料预算表. 介于此,签订合同之前我有同他们的客服人员以及设计师申明,我有部分装修材料已经在B&Q购买瓷砖/油漆/卫浴设备等等,但也有部分装修材料厨房设备,卫生间及厨房门等等已经在其他商家买. 关于此项,当时他们的客服人员有同他们公司经理申请同意接受,我才签单.现在装修接近完成,由于装修质量问题,我向他们提出一些改善意见,他们就告诉我说不能享受[免费全屋铺砖]这个优惠人工价值3500元,理由是我实际购买的材料金额少于之前预算的数字.
我是这么想的,事先我有申明过我的特殊情况,他们公司也有接受,另外关于装修材料预算, 预算是指我们对未来某一时期的收入和支出的计划.它只是一个计划,是有不确定因素. 我作为一个正常人是否享有自由选购商品的权利,答案是肯定的.譬如预算100元的商品,是不是我就没有了选70元或更底价商品的权利?是不是由于我购买了低价商品,商品总价低于预算数字,就强迫我买更多我不需要或更贵的东西?还有,我想在他们商场购买的某些商品,他们却没有货可提供比如松本牌开关插座,线管直同等等,他们这种强买强卖的所谓内供合同做法是否与国家相关法规相悖. 是否有失公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