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应届毕业生,在去年12月被一个外地刚到上海的公司录取,那个公司叫陕西艺林实业有限公司,是专做玻璃幕墙设计的,我以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工作,对此充满了希望。他们的负责人第一次和我们约定是2007年3月开始实习,但是到了时间他却推托要到7月12日正式上班,我只好等,到了7月11日,我打电话问了他,他说设备还没到,要我7月底再去`~~~我就这样一直等,使我错失了很多找到好工作的机会~~~直到现在毕业了还没找到工作~~~~我想问一下懂法律的朋友,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要求赔偿,得到法律的保护。那个公司名字叫陕西艺林有限公司,负责人叫鲍学曙,电话是13311836216

其它综合
2007-07-18 20:45: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