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丈夫婚前贷款5万,购置住房一套,后又以我的名义贷款8万元购置房屋总价值12万的房子一套.首付4万,装潢约2万,其中有我婚前存款2万左右,向我亲戚借款1.5万(其中1万元打入我的卡中,其余5000为现金),我两年奖金1.3万,其余1.2万是我们的共同财产.但是结婚3年多来,我为存钱,连养老和医疗都未办理,而且我这三年多来,精神和身体受到很大伤害. 2、我丈夫现在的工资是2000多元,私下替别的商家加工图纸可以赚每月2000元左右。 3、我小孩现3岁,之前请人带500元/月,现上托儿所每月生活费1000元左右。
关于律师提出的疑问:1、婚前的房子是我丈夫的名字,后一套房子是结婚以后买的,我的名字,房产证是2006年12月取得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