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宁波某公司的业务员,2005年,我的一个熟人通过我,在我们的代理那里购了一批网线,总货款为6万多。当时只付了30%的货款,剩余70%的款目前还没有还。我的那个熟人至今一直以没钱为理由拒绝付款。经过核查,当时签合同时,用的是杭州某公司的名称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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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收到,现在予以解答:
1\\\\\\\\如果对方使用了虚假的公司与你们签订合同,而且拒绝付清款项,则建议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关于你和公司的问题,应该按照你们间的劳动合同约定办理.
姚善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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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