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7年6月13号接手一个转让的餐饮店,转让者,房东,我三人一起在原有的房屋租用合同上签了合同继续有效,合同为06年3月20号到07年3月20号一年,房租本身已交到07年9月20号(半年一交)。但7月15号房东说房屋7月16到8月13这个期间要拆掉,我转的时候没有告知我要拆迁

公司企业
2007-07-19 21:51:4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以您的陈述,我个人认为房东存在明显的过失甚至欺诈,因为很难想象拆迁部门会仅仅提前一个月突然告知被拆迁人要进行拆迁,这也是不合法的。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大致认为房东在这个过程中是知道房子即将被拆迁的,但却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您承租该房并继续投入,扩大了您的损失。从这个角度讲,房东对您的损失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同时,对于被拆迁人的承租户的损失,拆迁部门一般直接将响应赔偿款支付给拆迁人,由其转交给承租户。因为理论上,承租人与被拆迁人之间会有协议,对可能发生的拆迁行为获得的补偿与赔偿问题如何分配进行约定。根据您的案情,我还是建议双方妥善协商予以解决。谢谢。供参考!7/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属于欺诈行为吗
消费者维权 5795
酒驾逃逸有谅解书怎么判刑
醉酒驾驶
酒驾逃逸有谅解书怎么判刑
租约还没到期,新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搬离吗
民法典 1221
租约还没到期,新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搬离吗
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419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