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生前单位分了一套房改房,当时爷爷没有能力购买这套房子,姑姑也不愿出钱买(因为姑姑和爷爷是同一个单位的,在这一同时姑姑也购买了一套相同的房改房),于是我父亲在争得爷爷和姑姑的同意下出了买房子的全部费用,但是房子还是以爷爷的名子购买的.在预购房子的手续都还没有办完时,爷爷就去世了.后和爷爷单位协商依然可以购买.这套房子.一年半后房子建成,我父亲为了办房本时方便,便去找了爷爷单位管房子的领导,要求更改户主的名子(因为爷爷已经过世了).爷爷单位同意改名但要求我们必须交付一定的费用,于是我父亲便交付了近万元的改名费.
事情过去了两年,爷爷单位的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姑姑便提出要继承爷爷一半的房子,她要求把房子卖掉分得一半的钱或者要我的父亲一次性的交付给她十万元钱,否则她就去找她们单位的领导要求不给我们办房产证.父亲当时购房时花了十五万左右,但现在房子大概可以卖到二十五万左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