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因夫妻感情破裂(家庭琐事,长期无法沟通,感情淡漠,无夫妻生活)已由我(女)上法院起诉过一次离婚(时间是2007年4月),争执的焦点是孩子的抚养问题(两人都坚持要孩子,孩子出生日期是2006年1月18日,未满2周岁),而他的理由是我不跟他沟通,无夫妻生活是因他有病(腰椎肩盘突出)不同意离.后法院于2007年5月28日下达判决书不准许离婚.事后我们又因琐事导致夫妻再也无法共同生活(我现已带孩子回娘家居住),他和他的父母因争养孩子四处传播我及我家人的谣言,还三天两头来我娘家争抢孩子.使我和孩子及家人非常痛苦.现在我苦于在半年内的无资格起诉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