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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动迁房是在我外婆留下的土地上建造的二上二下房共四套,现在是外婆其中的四个子女享有。未能拿到建造权的一个小儿子与我妈妈商量分一半给他。他出造房子的钱,我妈妈当时同意,在房子造好后,他用楼下二房,我妈住楼上二房,也立下过字据,但字据中写明一条是必须得到法律公证,此赠送才为有效。但事后对方没有去公证过。现在房子动迁款下来了,他硬要我妈拿出动迁款的一半给他。我妈没有同意,现出于手足情分给他10万元,但他不肯。今天将搬进他用的楼下二房,因动迁合同已签,必须在一个月内搬出动迁房。

涉外纠纷
2007-07-19 14:42: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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