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丈夫隐藏财产要求分割丈夫说有债务,怎么办,急
我与丈夫2004年登记结婚,2007年1月2日因为丈夫有了外遇我与他离婚,在民政部门离婚时,我们签定了离婚协议,协议约定:1.无存款,2.无房产,3.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4.小孩归丈夫,我不支付抚养费,5.无共同债务. 2007年3月,我经朋友提醒.查找到丈夫在2005年3月购买了一套房屋,价值28万,2006年2月购买了一辆轿车,价值20万.我要求对房屋和轿车重新分割,丈夫不同意,并拿了两张借条分别是2005年8月借款25万元,2005年4月借款20万元,还有在2006年12月16日贷款2万6千元.2006年11月30 日贷款2万元.丈夫说我要分割房屋和轿车就要我和他共同承担着49.5万元的债务.我和丈夫在共同生活期间根本没有听说有这些债务,丈夫现在说这些债务是他买房和他做生意借的.我认为他既然在和我的离婚协议上约定没有债务,那么45万借款肯定是假的,银行贷款也应是他的个人债务. 我现在想起诉丈夫分割他隐藏的房屋和轿车,请问:我还要按丈夫说的和他共同承担49.5万元债务吗?这49.5万元债务现在法院可以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急盼大律师给予回复,谢谢. 一个无奈的弱女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