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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姑妈过年的时候给他儿子介绍了一个女的做他儿子老婆,后来花了3万多快钱办酒席还有礼钱后来这个女的就跟着我表哥打工,可是才一天这个女的就走了,后来我们通过网络QQ聊天知道这个女的外边有男朋友.她自己也说了在QQ里.我姑妈现在就是想结束这段婚姻,可是女的父母要人交给他们才肯退钱给我姑妈现在她父母在上海打工,这个女的也在四川,我想问一下要是通过法律的手段叫是她父母还钱是要通过本地的法院还是通过上海的法院,不知道这样的事情还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谢谢你上次的解答,在这里我还有几点要补充:黄律师上次你问我户籍,我在这里说一下,我表哥户籍是江西东乡虎圩的,介绍的女朋友也是江西东乡黎圩的,他们没有办结婚证,礼钱和酒席一共花了3万多,这个有中间人见证,现在我还想问一下就是女方父母现在上海打工,而且在那里工作时间超过一年,我想问一下是在本地(江西东乡)法院起诉还是要到上海法院起诉啊,上次我也在线问了一个律师,他说要起诉女方父母要到她父母工作地方法院起诉,也就是上海法院才有用,而且还必须在那边请律师,我想要是这样就麻烦了,不 知道律师你是怎样看待的,谢谢你上次详细解答,希望你这次也能够给我详细解答,谢谢,希望你能够在百忙之中能够早一点帮我解答,在次向你说谢谢.

刑事案件
2007-07-21 15:26: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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