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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8月12号向某公司下了一定单,并交了1万元货款,在该公司的发票上注明了10-14天内交货,货和样版一致时,不准退货等,但就是没有标明如不能按时交货,如何处理? 但现在的问题是:21号时我却收到该公司的通知,由于他们的订单较多,要在9月底才可以交货,问我可不可以等,要不就退款给我,我想问他能单方面取消该合同吗?或我就只能等到9月底吗?我可不可以申请违约赔偿金?

公司企业
2004-09-17 01:32:0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对方已经违约了,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万元的性质有待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看待,可能是定金,可能是预付款。个人认为是预付款的能行大些。
    鉴于对方已经违约,你可以解除合同。
  • 如约定1万元是定金,你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 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 单方面取消该合同属于违法约。你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13940197956
  • 对方属于违约行为。
  • 可以
  • 对方属于违约行为,你可要求双倍返还订金
  • 对方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如果不能按期给货属违约行为,鉴于对方已经提出了不能按协议履行,你可以马上单方主张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 交一万元钱是否有协议?是否写明是定金,如果是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 你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包括旅行合同后你预期可得的利益.
    青岛律师高志坚:1300167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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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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