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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商品房,开发商没有按时在2006年11月30日交工,违约,本人在2006年10月签定合同时交付50%房钱,现在房子在2007年6月30日交工,本人在2007年6月25日交清所有剩余房钱,拖欠了交房钱的日期,对方让我变更合同,重新填写合同,交工日期改为2007年8月30日,理由是哈密房产局要求变更合同,以前的合同作废.

其它综合
2007-06-28 00:08: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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