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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上班地点有甲、乙两地,出事当天值班,(即是正常上班时间完后还需值班到第二天的那种)出事当天下午骑摩托车(无证无户)去甲地办公事(属正班),完事后去朋友家吃饭,喝了很少的一点酒,回乙地值班(家也住在乙地)上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认定书上写有: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对方逃逸,故我哥负次要责任。 单位有规定,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且吃饭时间一般为一小时,我哥吃饭时间约有三个多小时。 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单位以\\\\\\\"擅自出外办私事\\\\\\\"为由而不认定. 劳动局工伤科以无证驾驶违反\\\\\\\"道路安全法\\\\\\\"和\\\\\\\"治安管理\\\\\\\"为由而不认定.

经济相关
2007-06-28 14: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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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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