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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下午5点过一点,警察来我家把我母亲带走了。直到21号下午6点才让我见她。事情是好几年前,她一个生意上的朋友,搞她骗钱,但是这2天时间一直是派出所在审查,并没经过法院,检查院,也不知道派出所有没有证据搞,21号下午6点过就直接移交到看守所。而且不能与她见面。给我的通知书上写的是按刑事诉讼法61条,因诈骗,收押。

其它综合
2007-06-22 17:10: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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