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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个体经营者,最近与一个二房东产生租房纠纷,事情为这样:正式房东为某村大队,房子归村里所有,租房者甲从村里租下300多平米房子自己经营生意,租价10元/平米,租房者甲与村里的合同明确规定租房者甲不能出租(这一情况后来才得知),前一阵子租房者甲不打算经营下去,所以和我们签署了租房合同,以27元/平米的价格租给我们,并收取1万五千元押金,现在我们打算直接从村里租房子,租房者甲得知后拒绝继续将房子租给我们,我们入住房子7天并已经花了近2万元装修了一半,租房者甲要求复原装修过的房子,否则要扣一部分钱,并且索要我们7天租金,村里管房子的人表示不管该件事,让我们自己协商,租房者甲丝毫不让步,在这件事情里我有几个问题请教律师: 1.租房者甲在与村里违约的情况下把房子租给我们,并收取1.5万元押金,现在不想退,这是否构成金额较大的诈骗罪. 2.租房者甲在违约的情况下与我们签署无效合同,目的为索取每个月每平米17元的差价,大概为6000元/月,这种以谋取钱财为目的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3.村里管房子的人明知道租房者甲违约而让我们自己与租房者甲协商解决是否应承担某种法律责任,或者说协同诈骗等类似的说法. 4.这件事情我该如何解决,如何要回我的1.5万元和租房者甲给我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通过法律途径又有那些解决方案,谢谢 5.租房者甲中断合同对我造成的不能开业等经济损失有没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婚姻家庭
2008-05-06 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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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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