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款,购买一套房产,口头说是为两人结婚购买,且发票上是男女双方名字并无父母名字,2005年双方登记结婚,女方家出2万元买家俱,男方出三万元礼金,男方父母付月供,生活费由女方承担,2006年取得房产证和共有权证,房产证上是男方名字占40%,共有权证上是女方名字占60%.现在由于男方在婚前关于很多问题都是欺骗和隐瞒,最重要一点是婚前的工作问题,为了和女方在一起,男方表示其工作和经济完全可以支撑家庭,但婚后女方发现他根本没有工作.女方给过多次机会和时间找工作为家庭出力,但始终没有结果.现在女方想要离婚,请问财产上会怎么判决的机率大? 谢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