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那天,我妈妈在八矿选煤矸,打边时从几米高的煤车上掉下来,当时已休克,导致了血气胸,轻微脑震荡,排骨断了两根,肋骨有三处骨折的严重后果,后来送到矿医院及时抢救并住院治疗,于2005年12月份中旬出院(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在家疗养1年多,再于2007年1月初进院拆钢板,住院快2个星期,于2007年1月23号出院,期间对这件事,矿里主动与我们协商处理,没有申报工伤(我妈是家属,不是正式职工),他们支付了我妈妈在医院期间的治疗费和生活费共计6万左右。但是我妈自出事以来至今,大小便失禁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医生说是神经受损了,得看日后自身的恢复,吃什么药都没用,我上网查过这方面的资料,实质上神经受损是无法治愈的,可是对这一事情矿方却不再理睬了,我放寒假回家时(我还是一名在读硕士,学校是北方的一所高校,离家很远,一般难得回去一趟),找过当时我妈工作时的矿方法人代表协商,他口头答应三四个月后作个伤残鉴定(费用由我家自己出),然后据鉴定结果按双方责任支付(如总共赔付5万,他只占5成的责任,他只需赔付2.5万),这个赔付的成数未定,并且他不愿写个书面的承诺。我因为上学且我妈当时刚做完拆钢板的手术所以只能又回到学校,今年7月份回去再带我妈去做伤残鉴定,不过我不知他们矿方是否会履行他们的口头承诺?

知识产权
2007-07-08 18:47:0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此为侵权案件。如不能协调处理,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1、被告的主体问题。你母亲从事的作业是否属于为八矿提供劳务?如果是,则八矿应作为侵权人,既然该矿已赔付6万元,则此点应当可以确定。但仍应注意:要有八矿已付款或确认此事的凭证,以防诉讼时其否认(否认你母亲为其提供劳务而受伤);且,八矿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如无,则主体应为矿部。
    2、此类案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可从伤残鉴定出具之日起计算。故可持鉴定书诉之。
    3、责任的分担问题。要依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一般而言,矿方承担的责任是严格责任,即应多一些,除非他们能证明你母亲是故意行为。
    此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