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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该校学生,下午5点30分只6点30分左右在学校图书馆丢失一手提包,学校图书馆由于不让带包进入图书馆内,让我们学生把包都放在门口两旁的桌子上(旁边有老师在办业务),我6点半出馆时发现手提包已不见,内有两部手机,两个新买的MP4,钱包有现金130多元,身份证,银行卡……总价值3000多元1学校已经报案,但没见任何行动,现在正在跟学校要求赔偿事宜……学校一直拖延我们,.没给我们任何态度。包里的东西我可以找在证人证明,但是发票之类的东西放在钱包里一并丢了

刑事行政
2007-06-19 15: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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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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