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男人追求我时送给我一些衣服和手机,但我在当时接受礼物的时候一直推脱,他説没有关系一直要买给我。后来我就拿了,等我拿了过段时间,他才説他要取我要和我结婚。我説我现在都还不是你女朋友你就説那么远会吓跑我的。他説我接受了他的礼物就是接受了那份感情。我听了很生气,认为他是有用那么点物质上的东西来引诱我,以为那点东西就可以把我取回家。就好像説,这些东西给你可以,但你要做我女朋友。我説,当初要是你説我拿你东西就是接受你我死也不会拿。本来想把东西还给他的,但是听他那样一説我很生气,就不把东西还给他。我想任何女孩子听到这样的话都会很生气,觉得自己遭到人格的贬低侮辱。。
他现在一直説我骗他,一直发短信辱骂我,还咒我全家,骂那种很那听,很毒的话。我知道他是吃不到葡萄説葡萄酸。那种在追求你的时候把你説得天上有地下无,等达不到目的了就把你辱骂诅咒,憎恨你,贬得一无是处。像那种男人就应该给他点教训。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告他恶意辱骂,侮辱我,使我遭受了一定的精神打击,他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还有,他送我的东西,我要不要还给他,或者説如果我在告他之前,把礼物转交给别人或者捐赠出去,那我还要不要还给他。(他大概送了2000左右的衣服,还送了台2000块的手机,不过没有一样是我主动要求买的,都是他要送给我的,他还好几次拿钱要给我花,我都没有拿). 请详细点帮我解释,或者有没有相关的网页或者书籍条款可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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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之间的合法赠与关系受法律保护,对方自愿将相关财产赠与给你,而且已经转移了财产的占有,合法有效.从法律上来讲,你是不用返还的.对方采用短信的方式侮辱/贬低你的人格,你在保存相关证据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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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