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在百忙之中打搅您,实在不好意思。我遇到以下工作困扰,真切地希望您给予建议。我于2005.05.30 在昆山一家外资公司上班,从事操作员一职。同年10月应公司需求被调到质量部任QC职务。 在2006.12中旬,公司出资让三丰公司对原先我公司三次元进行软件升级,其间三丰公司来我司对QC进行三次元方面的技术培训、为期三天。培训完后跟公司签了两年的培训协议,培训费5000元(总共要10000 、有两个QC、故费用各半)、服务期为两年2006.12.21-2008.12.21至,之前我就会三次元,不过功能没有升级后的完善。其实公司买三丰公司的软件、就附带简单的培训,根本就没花费所谓5000元的培训费用。 今年5月份. 公司又想把我调到现场,如果我不再从事QC工作,请问签的培训协议还生效吗?像我这样的例子我公司很多,都是为了工作需要才培训的。我想请教您像这样的培训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假如有,公司是否要出具培训所花费用的收据啊!

互联网纠纷
2007-06-19 15: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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