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本人接到法院的追加为被告的通知书。事情的经过如下:建筑工程的包工头毛某找到我让我给联系一帮抹外墙的建筑工人,我给介绍了一位常年抹外墙的工人王某,王某组织了一帮工人给朱某干活。本人的报酬是从王某组织的人员一同开工资。06年10月20号王某组织的工人在工作中触电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造成一级伤残。建筑工程承包的工程系违章民房建筑,距高压电线两米。故伤者状告供电公司监管不利、民房房主杨某违章建筑房屋、村委会违规批给杨某土地。庭审后伤者又追加本人和朱某为被告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