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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刚辞职的那家公司干了将近五年,在职期间一直未给我们交纳养老保险。当有人辞职跟公司要求交纳养老保险的情况下,公司就以补偿一定金额来协调解决了。而后给我们一次性补偿了养老保险,不过是按每月几十元的标准补偿的。而后就让我们签定了协议,不过协议上只有一个条款,那就是我们所拿的工资里已经包括了养老保险的钱。虽然公司没说,但是我们都知道,如果不签就会被辞退,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都签了这个协议,但是协议只有一份归公司保管的。后来辞职的人跟公司要求养老保险,有的人有拿到协商调解的补偿金,有的却没有。现在我辞职了,能否跟公司要求缴纳在职期间的全程养老保险,或者协调一次性补偿。如果公司不给补偿金或缴纳养老保险,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上星期我去公司找他们结算,结果领导不在。今天领导打电话给我,说养老保险可以算,但是要扣除我们签定协议的那段时间的钱,他们算钱给我。我说这个协议无效的,但是他们说这个协议是无效,如果打官司的话,他们给我交养老保险,但是他们可以凭协议反告我,让我反还他们发在工资里的养老保险的钱。

民事相关
2007-06-11 21: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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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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