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及婚内财产以夫妻双方字面的形式就能做为一个证明吗?需要公证吗?
比如这么写: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99年8月办结婚证,婚前甲方财产为3万元,为甲方独有,不列入婚后财产。
99年8月双方结婚至2004年8月,双方的共同财产为20万元,其中10万元为单位集资费,现在乙方名下;另10万元在甲方处。婚后财产为双方共有,单方不得挪用。若需提用,需双方认证。
2004年8月后双方婚后财产由双方各自保管,不共有。
所有双方的债务由债务方自己承担。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以上写法漏洞百出,请各位专业人士指点一二,感激不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