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5日 我丙方 和第2房东(乙方)签了转兑合同 经第一房东(甲方)同意 原合同3年由乙方使用一年 后2年丙方继续使用.合同上标明不得擅自将租凭房屋全部或部分出借转租或以其他变相方式由他人使用.但是在我(丙方)和乙方转兑之前就有部分都已经出租(甲方知道) . 后由于房间太大 使用不下 由家里亲属使用一块. 甲方知道后 以我违反合同为由, 要把房屋收回去. 我转兑的时候签了房屋出租补充协议(原合同生效,之前一些遗留问题,及各人欠费用,由丙方自愿一切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