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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问题咨询 我原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职工,1997年7月上班,2006年10月单位以矿工为由与我解除了聘用合同(2008年8月30号到期),2007年3月单位通知我签订协议无经济赔偿金,并进行了物资交接,2007年5月单位通知我填写辞退审批表(说一式四份,档案、市局、单位各一份,剩下一份办理保险用,个人要说没有)。 自解除合同以来,多次书面督促单位办理手续,单位以“一直在努力办为由,但一直没有效果”拖延至今。 电话上访和信件上级主管单位,2007年1月答复:尽快督促单位办理。再上访答复:按信访条例已答复,如不服请上级复核。可现在已经过了复核日期和仲裁日期。 我一直失业在家。以后找工作也只能到个体或企业干了。

经济相关
2007-06-05 20: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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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