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是自由恋爱,是大学三年的同班同学,小学也有过两年的同窗,自从结婚以来夫妻感情很稳定很恩爱,期间虽然有些象正常家庭中的小吵小闹,但事后还是很恩爱地生活着。后来因为网络问题导致了最近几年的感情摩擦,以前8年都是很恩爱,只是后来的3年时间有了些矛盾,在她有过错以后,我确实打骂过对方一两次,但没有伤及到医院,事后也夸张地写过一次再也不打骂和跟踪、猜忌她的的保证书。现在她第一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态度十分坚定,说不离婚就去死。再过几天法院马上就要开庭审理我们的离婚案,在法庭上她妈妈和爸爸会口头陈诉我有暴力行为,还会拿出我的保证书作为证据。我不想离婚应该在法庭如何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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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爸妈做为和她有利害关系的人,他们的证言你可以否认,不能作为证据认定事实.但你写的保证书你可以说明写这个东西的前因后果,说明在这个过程中对方的存在过错双方发生争执才发生偶尔的打骂,但并不是所谓的暴力行为.而且事后您写了保证书悔改并再也没有打骂过.
我觉得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你 不想离婚就应该好好与对方沟通,如果实在无法挽回那还是要理智的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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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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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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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