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一女,一开始大概是2006年11月女的通过朋友从我这借了2万用她奶奶的房产证押在我这,到期没还后又以他男朋友的奶奶的房产证押在我这唯由,说用他们现在住的房屋叫我帮他们做房贷,后2人共同又借了5万5的借款,前张合同作废女的提供的证件退还,最后在2007年2月17日,又以经营问题从我这借走2万定于3月1日全部归还,可到至今钱没还,男的已经找不到了而且他当初提供给的证件已经作废,是他从家偷出来的,开始说要做房贷的那套房子也是假的是租的。
因为借款合同上是他们两个人签的字,我现在找女的要钱他说不会还,说他也是受害者,其实她一直知道男的去向。我就想知道我该怎么办谢谢!到现在一共借了7万5千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