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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91年受工伤,经劳动部门鉴定为5级伤残,右下肢截肢,自99年3月至2006年2月停发7年工资,06年工厂破产, 但工伤补偿,10年假肢的更换费用,生活补偿都未得到处理,我已向破产企业清算小组提出赔偿申请, 但对方以未入工伤保险只赔偿17000元 我所有的工伤鉴定手续都办好了 今天还去劳动局询问结果 衡山县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却回复我 市里的领导打了招呼 而且还说下了文件 破产企业的工伤赔偿都不劳动仲裁 给我的17000元赔偿还说是多给了我的

知识产权
2007-07-16 19:51: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