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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希望您帮帮我。 我是天津人,在2004年的时候我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婆,她的户口在无锡,可她不是无锡人。我们一直生活在广西的南宁,因为我们的工作都在那里。没想到她怀孕了,她在认识我之前已经做过很多次的流产,她并不在乎我的孩子,就这样她做掉了我们的孩子。时间过的不长她又一次的怀上了我的孩子,她还是坚持不要,我带她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她有妇科病,长了个畸胎瘤,这个孩子要是不要的话,有可能她永远做不了母亲了而且还有生命的危险,我们都害怕了,去了好多的医院,结果都一样,我坚持她把孩子生下来,就这样我们领了结婚证,如果没有这个孩子我们是不会就结婚的,再有了性以后我们就经常的吵架,我一直的迁就他。孩子出生了,母女平安,老天和我开了个大玩笑,她得的只是一般的绿泡囊肿。就这样我和她过这都不愿意过的日子。在这中间她有了别的男人,离开了南宁,去了无锡,孩子也被她带走了。我回到了天津。距离分居的日子已经有1年半的时间了,现在我们都想离婚,可她找我要10万元,给她买房子,可我的生活也不是很富裕,每个月就1000元,还要还贷款640元,每月给孩子生活费300元,每个月我只有一百元过日子。前几天她给我电话说叫我把我的房子卖了给她钱,可我的房子是我母亲在住,母亲又不让我买房子,因为卖了母亲就没有地方住了。您说现在我怎么办才能解决我的离婚问题,又不用给她钱。2年以后我可以单方提出离婚吗?焦急的等待您的回信。谢谢!

婚姻家庭
2007-05-24 15:41:1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分居两年是法定的离婚理由,也就是说法院会认为你们感情已经破裂,判决你们离婚。
    所以,如果你们协商不成,你可以在法院起诉离婚。
    房子如果是在登记结婚钱购买,就是购买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用给另一方,也不需要补偿另一方。
    如果是婚后购买,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按以下规定分割,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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