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 您好! 我是一名城镇退伍士兵,于2000年退伍。我的母亲在一家企业上班,现已经退休。根据国务院2005年23号文件,我于2001年7月随母亲分配在母亲原所在单位。但到目前工作都没有安排妥当。偶尔机会遇到一个在中央电视台上班的不怎么熟悉的“朋友”,他说能帮我们在电视台上暴光,帮我们把事情解决,他以电视台的名义向我们收钱,前后花了十几万,直接打到他银行帐户上的是九万。他当时说过,如果事情不成功,就把钱退还我们。可是几个月过去了,事情没有成功,现在我们找他要钱,他就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不把钱给我们,意思就是没有钱,钱交给电视台了。我们手上只有汇款给他的九万元汇款单,请问他的这种行为能不能构成犯罪,我们能不能起诉他,如果不能我们应该怎么办。请您给我们帮助好吗?谢谢!

行政纠纷
2007-05-23 21:48: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