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在一起5年了.3年前订婚同时有了个女儿,订婚期间给了她家聘金聘礼.一对金手镯.我们到现在还没办结婚证的.前2年我生意失败把手镯变卖了.之后我们在一起生活矛盾越来越多.去年5.1是她提出分手的,可到现在还没办理真正的手续,毕竟有个女儿的.我也不知道什么办.到现在不可挽回的地步,现在找她分手她说不分手,她说她要拖.就是要拖我时间.看到我一无所有为止.哪为好心人帮忙告诉我什么办理.我卖了手镯要赔她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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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们属于同居关系,应当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至于孩子是双方子女,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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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可以自己解除,但双方应当承担子女抚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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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可能解除,但双方应承担子女抚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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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