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李某和另外三人在高速公路上放置自制扎胎器,某公司的一辆车不幸被扎,他们四人趁司机下车检查时,手持木棒进行抢劫,结果造成一人死亡,其中李某是从犯,在这次抢劫中负责击打玻璃,

债权债务
2007-05-22 09:54: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