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我司向一工厂购货总额为人民币332511.60元,因品质问题,原购货工厂同意赔偿部份,亦写了份同意我司先和客户处理意见. 2.此款,依其传真汇款是人民币120000,及07年2月6日他们另送货来我司时,我司出纳当日由银行领出人民币50000无现金给他带走,但忘了请其写收据,但他有传真对帐单说我司尚应付其人民币162511元(332511-120000-50000现金) 3.现我厂已与客户协议赔偿细节,并在对帐单上写出扣款明细,尚余之款项人民币123237元,亦答应给他. 4.但工厂今日给律师信说,我厂尚欠其人民币212511元,即不承认2月6日拿之人民币5万元现金及其所写之处理意见.

涉外纠纷
2007-05-21 09:59:1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者被拘留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该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1900
侵权专利赔偿标准
专利法内容
侵权专利赔偿标准
离婚登记是什么意思
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是什么意思
合同纠纷未约定赔偿数额如何处理
2020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79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54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35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31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22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25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