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人合伙在今年3月份加工钢结构,协议是一年的,并且我给了他3万元的合作费用,最后他要转让这个施工队伍,并且答应立即返还3万元的合作费用,亏损算他的.4月初就转让了,一直到5月11日晚上,我们一起到中国银行他拿出存有3万元的银行银联卡给我(卡是他办理),当面我就把3万元的收据给了他,还有因我的协议没有找到,我就为他补充了一份协议作废证明书也给了他,当晚我取了4500元,第二天他就把卡挂失了.钱我就取不出了.然后就对我说因为亏损较多,剩下的2万5千5百不能全部都给你,至少要给他5000到1万的费用.还有从一开始到现在我都没有任何收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