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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有个事情请教一下,请您帮助我解答。 1、我与2004年8月承包了热网铺设工程,由于当时我没有更多的时间来细致的管理,我就请我女朋友来帮助我给民工记工、发工资。因为想到将来要结婚的,所以也没有说明是我自己的还是两个人的。但是工程由我的社会关系来承包的,这期间,我通过借款25万元,完成了这项工程,所得利润近20万元。在此期间我没有时间的时候她也借了5千元帮助我周转。 2、我于2005年5月购买了旅行车一辆,价值5万元。用的是工程利润。 3、我于2005年3月购买商品房一户,价值24万元,。装修和购买家具8万元,合计32万元。其中哥哥给我10万元用于购买商品房,为此,我尚欠姐姐24万元。 4、我们于2005年6月中旬结婚,婚后承包了工程,到现在还没有结算,但是预期利润10万元左右。另外购买了部分生产设备,3万元,就是说利润13万元。 5、我自结婚到2007年5月,工资、奖金、福利收入20万元,都用于生活费用,我婚前的孩子花费5万元左右。期间购买了家用电器1万元,衣物等几万元。现在剩余1、4万元。另外欠姐姐的款我还了2万元,还欠姐姐22万元。 6、2006年底,为妻子办理终生医疗保险2万元。 7、我们商议2007年6月离婚,可是由于我的财产比较零散,不知道怎样协商,她要求与我分配房产和车,可是房产、车是我婚前购买的,而且是哥哥赞助了10万元,还欠姐姐的24万元(婚后还了两万)。结婚的时候,所有的花费都是我的,她家里只给1500元用于我们结婚。 请律师给与帮助,谢谢您了!

涉外纠纷
2007-05-14 11:53: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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