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姐是湖南的,嫁到广东英德的一个小村里,现有一2岁多的小男孩,她的老公刚结婚还好,现在整天什么事都不做,就是喝酒,每次吃饭都要喝得醉醺醺,还经常动手打我表姐,我姐没法于2002年下半年就回到了湖南至今不敢回家。回家后男方一直不闻不问,我表姐想和他离婚,他一直拖着不离。我表姐不知怎么操作,请您能百忙中抽出一点时间给我表姐指点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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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表姐决定离婚,建议你表姐以遭受家庭暴力作为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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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武器保护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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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意见,你表姐可以找男方协商,如果双方能对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协议不成,可依法向男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能够提供分居两年的证据,正常情况下,法院应当可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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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3楼楼主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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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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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达到离婚的法定条件了,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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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法定离婚条件。可到广东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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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