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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于2004年4月份因患肾癌于4月16日在**医院行手术切除左肾,病理结果为颗粒细胞和透明细胞混合型肾癌,术后一直用运德素等药物化疗,时间1至3年不等,但药物的贮存是受温度限制的,必须在恒温0度左右。05年8月9日上午9点左右不明原因的停电持续了35个小时,我六七千元的化疗药物我不敢继续使用,导致我药物中断而使病情加重,治疗当时也没有预料到转移直到06年9月头疼厉害,经过检查得知病情为肾癌脑转移晚期。现在闹的我整天赔着妻子看病中医西医等花去我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了近20万元的外债。06年投资建一个小型注塑厂也因此而造成经济短缺被迫停产,每年贷款利息近5万元,我的损失能否得到赔偿?如何能得到赔偿?

证券投资
2007-09-04 04:18: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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